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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鹏城”奖学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美高梅4858网址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9-03-03

33日接学校通知,公司深圳员工会为回报母校培育之恩,特在公司捐资设立“鹏城”奖学助学金,以鼓励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学子安心学习,奋发努力。由于时间紧(学院36日前要上报学校),且申报条件、奖励金额与公司的“凡恩”奖学金类似,经讨论,决定在“凡恩”奖学金申报者中推荐,不再另行组织申报,推荐结果与“凡恩”奖学金一同公示。现将“鹏城”奖学助学金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此次全校共有奖学助学金名额20个,奖励金额为5000/人。公司有1个申报名额。

二、申请条件

1、参评员工必须是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库进行管理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但身处逆境,自强不息;

2、参评员工必须是优秀老员工,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生活俭朴;

2)学年成绩位居学院年级前十名,新生高考成绩位居学院前十名。有课程(不含任意选修课)不及格者和有挂科、补考记录者不予参评。

三、材料要求

申报者填写《2007-2008学年“鹏城”奖学助学金申请表》。该申请表需递交一式两份,采用A4型号纸张打印。

四、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0936日前报送校员工管理科。

五、其他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鹏城”奖学助学金评选条件进行推选,推选名单应在学院进行公示,推选人数不得超出分配指标。

2、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将空出指标留作机动指标使用。

3、受助员工在收到奖学助学金后的学期末,须给出资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奖学助学金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同时根据学院或学校实际,参加1-3次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