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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美高梅4858网址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9-11-19

关于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42人,5000//

国家助学金:

一等:85人,3000//年; 二等:85人,2000//年; 三等:85人,1000//年。

   二、申请条件和评选办法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50%以内;

2、系公司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员工,且必须是2009-2010年度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生活俭朴;

3、同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重复获得;

4、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

5、各班班长需提交《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国家助学金

1、系公司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员工,且必须是2009-2010年度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生活俭朴;

2、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

3、各班班长需提交《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材料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型号的纸张;

2、《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分别按照《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表》、《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员工备案表》的姓名顺序分班级上报。

3、《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表》、《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员工备案表》需同时报送电子表格,电子邮箱:491250761@qq.com.

四、报送时间

各班在1123日上午1100之前以班为单位将评选结果交至学工办。

 

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

附件二: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附件三: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表

附件四: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