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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美高梅4858网址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0-10-13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公司2009-201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45人,5000//

国家助学金:

一等:88人,4000//年; 二等:88人,3000//年; 三等:88人,2000//年。

二、申请条件和评选办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50%以内;

2、系公司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员工,且必须是2010-2011年度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生活俭朴;

3、同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重复获得;

4、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上学年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干事提交,经学院认定并加盖公章)、证书复印件。

5、各班班长需提交《2009-201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国家助学金

1、系公司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员工,且必须是2010-2011年度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生活俭朴;

2、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

3、各班班长需提交《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材料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型号的纸张;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分别按照《2009-201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表》、《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备案表》的姓名顺序分班级上报。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表》、《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员工备案表》需同时报送电子表格,电子邮箱:wxyxgb@xtu.edu.cn

四、报送时间

各班在20101025日上午1100之前以班为单位将评选结果交至学工办。

附件1、2: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表

附件3、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助学金建议名单表